新華社北京11月1日電(記者趙超)監察部日前公佈《監察機關特邀監察員工室內裝潢作辦法》,對特邀監察員工作進行指導和規範,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。
  辦法規定了監察機關特邀監察員的選聘範圍、基本條件、職責、權商務中心利、義務、聘任程序和解聘情形等內容。
  據瞭解,特邀監察員制度是紀檢監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,是依靠化療副作用人民群眾開展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途徑。自1989年5月監察部建立特邀監察員制度以來,特邀監察員工作在全國各級監察機關逐步推開。
  黨的十八大以來,中央紀委監察部對特邀監察員工作提設計裝潢出新的更高的要求,為做好特邀監察員工作,中央紀委監察部在認真總結20多年特邀監察員工作有效做法和經驗的基礎上,根據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新形勢、新任務的要求,制定了這一工作辦法。
  辦法規定,特邀監察員應當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,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;遵守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;具有與履行職責相應的專業知識、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,在各自領域有較大影響;支持監察工作,系統傢俱關心行政機關廉政勤政建設等方面工作。
  辦法明確,特邀監察員應當充分發揮咨詢、聯繫、宣傳、監督等方面的作用,參與行政監察法律法規的研究制定工作;參加監察機關開展的執法監察、效能監察等工作;反映、轉遞人民群眾對監察對象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檢舉、控告;對監察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,提出加強和改進監察工作的意見、建議。
  辦法的出台,為今後規範有序地開展好特邀監察員工作,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。  (原標題:監察部出台文件規範特邀監察員工作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il34ilwhc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